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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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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房间负责人职责

发布者:本校 发布时间:2015-04-19

 

       为规范和落实各实验室的科研、服务和教学等工作,确保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对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实验室房间负责人作如下工作职责的规定:

1、   接受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的直接领导,完成相应的实验室科研、行政和教学等任务。

2、   根据各实验室房间的自身特点,负责修改或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验室房间负责人对本房间内所有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安全以及其它工作安排拥有最终决定权。

3、   负责房间内大型设备的安全使用、记录、培训、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4、   对本实验室房间接纳的准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实验室安全,并在准入人员离所时,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提交到研究所办公室。

5、   每学期负责向实验室主任上报本实验室房间有关科研和教学的消耗药品、耗材、常规设备的购置计划以及实验教学管理材料等其它上报材料。

6、   负责本实验室房间的所有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确保实验室安全,实验室房间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7、   严格各种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房间负责人对危险品的使用、保管和用后处理直接负责,是危险品使用和后处理环节的第一责任人。

8、   每年考核时,实验室房间负责人的工作表现由相关实验室主任向所里汇报。

9、   每年职称晋升时,研究所学术委员会根据实验室主任的情况介绍,将申请晋升人员的工作表现作为决定排序的因素之一。

完成实验室主任布置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泰山医学院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

二〇〇九年 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