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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发布者:本校 发布时间:2015-04-19

 

      为加强对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一、为了更好地管理我所的国有资产,设国有资产管理员一名。

二、国有资产管理员由所长或执行所长指定,具体负责我所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所长负责。

三、国有资产管理员的职责有:

1、申报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购置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填写验收报告,办理入库手续。

2、及时将固定资产移交“仪器管理人员”,一般材料移交仓库管理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3、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作到帐、物、卡一致。

4、保管、维护固定资产,协助学校进行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

5、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6、提出固定资产调出、报损、报废等处置申请。

7、定期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8、负责其它与国有资产相关的事宜。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泰山医学院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

二〇〇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