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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者:本校 发布时间:2015-04-19

 

        为了认真完成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根据我校有关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领导的安排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

二、由一名副所长全面负责生命科学研究所的教学工作,下设教学管理员一名。教学管理员承担具体工作,直接对分管副所长负责。

三、教学管理员的职责有:

1、按照教学管理部门的要求,安排本所承担课程的排课、调课、教材征订,学生成绩统计工作;按教学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学生重修、考试工作,负责考试成绩的上报。

2、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教学实习场所、教学设备。合理地安排好教学工作,并于每学期末写出教学工作总结。

3、参与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教务工作。组织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制定、教师教案的检查,组织听课,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协调解决师生之间存在的问题。

4、实事求是,客观地记录和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学生学习情况。

5、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注意对试题试卷的保管。尊重教师、学生的隐私权、保守其个人秘密。

6、谦虚谨慎,妥善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兄弟部门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等各方面的关系,协助分管所长搞好教学管理工作。

7、负责其它与教学相关的事宜。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泰山医学院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

二〇〇五年六月